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革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生长大昌盛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加速生长文化工业,推动文化工业跨越式生长,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解的重要支点、转变经济生长方法的重要着力点,为推动科学生长提供重要支撑。
《决定》还提出,加速生长文化工业,必须绝不摆荡地支持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绝不摆荡地勉励和引导种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生长。要培育一批焦点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在生长工业和昌盛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股份制是革新的必由之路
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上述《决定》无疑给国有文化企业的革新吹响了进军的军号,也提供了进一步生长的动力和战略目标。近年来,我国一批国有文化企业革新的先行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探索国有文化企业的革新方面积累了名贵的经验,尤其在股份制革新方面迈出了坚定的程序,改制上市的程序在逐渐加速。例如,2010年,包括国有文化企业中南出书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文化企业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文化企业上市数量占文化体制革新开展以来上市总数的近一半,融资额抵达104亿元。通过上市融资,企业规模实力迅速壮大。中南出书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市募集资金42.42亿元,超募130%,为文化传媒类企业A股市场筹资之最,总市值抵达248亿元,与改制前的企业净资产相比,相当于再造两个出书集团。
上述事例无疑给处于革新中的国有文化企业一个很是重要的信号:股份制正在成为国有文化企业革新的偏向,甚至是必由之路。《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革新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生长大昌盛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加速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革新,培育及格市场主体。立异投融资体制,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其吸引社会资本进行股份制革新,这既是对我国经济体制革新30年来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指明了国有文化企业革新的偏向。
股份制革新的须要性
那么,国有文化企业在股份制革新和上市历程中究竟能为我国文化工业的生长带来多大的收益,又能否规避文化行业所具有的意识形态的特殊性可能保存的危害呢?这么多年来的实践带给我们的谜底无疑是肯定的。
首先,股份制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和文化生产力生长水平相适应的企业制度。革新开放以来,由于一段时期内我们实际上实行的是经济优先生长的目标,对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文化体制革新的目标认识缺乏,因而,在文化建设方面欠账较多,文化基础设施落后。文化体制革新的滞后也严重地束缚了文化生产力的生长,以致于我国文化生产力的生长水平不但落后于人均GDP与我国不相上下的一些国家,并且也落后于我国整个社会经济的生长水平。目前,在我国绝大大都物质产品已经供应过剩,泛起“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某些文化产品的供应却仍保存着明显的结构性缺口。要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变这种状态,使我国文化生产力获得跨越式生长,就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撒手生长国家、集体、私营和个体等多种所有制的文化企业,使以国有资本为主体、以股份制为主要工业组织形式的“混淆经济”成为我国文化工业的主要产权组织形式。
其次,股份制是适合文化工业生长的经济组织形式。股份制作为一种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企业组织形式,其最大特点是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跨地区、跨行业,甚至于跨国界地积累大宗的社会资本,实现资本、技术、人力资源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规模运营,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迅速生长。近年来,中石油、中石化等国有垄断性行业的大型企业以及出书传媒行业的国有文化企业,通过股份制革新和海内外上市而走向国际市场,开端具备跨国公司雏形的乐成实践,充分证明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大型企业实行股份制的优越性。实践也标明,文化工业作为21世纪的向阳工业,既是能够与今世高新技术密切结合的新兴工业,同时也是对增量资金需求巨大,需要进行规模经营,能够迅速实现规模扩张和高速生长的工业,这一切都决定了文化工业最需要也最易于接纳股份制的组织形式。
再次,国有文化企业进行股份制革新可以改变企业的产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生长混淆所有制经济,克服简单所有制国有文化企业缺乏活力的毛病。国有文化企业进行股份制革新,不但能够在国有产权之间的结合之上形成多元产权结构,并且能够在国有产权与非国有产权之间的结合之上形成多元产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用多元投资主体的国有企业取代简单国家所有制的国有文化企业,从而改变国有文化企业的资本结构和组织形式;不但有利于产权明晰和所有者到位,并且有利于形成企业内部相互制衡的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股份制革新另有利于国有文化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增进企业更好地生长。在一定意义上讲,体制制约机制,机制影响效率,效率决定效益。国有文化企业通过股份制革新特别是引进差别所有制的产权主体作为战略投资者和上市,治理体制必须作出相应调解,从而增进经营机制爆发重大变革。
最后,实行股份制是盘活国有“存量”文化资源,充分发挥国有文化单位在文化工业生长中的主导作用的客观需要。我国绝大部分文化资源掌握在国有文化单位手中,国有文化单位担负着推动我国文化工业生长的主要责任,是我国生长文化工业的主导力量,搞好国有文化单位的改组、改制和革新,实现国有“存量”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文化产品生产机制的转变,是加速我国文化工业生长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程序的要害所在。然而,由于国有文化单位的革新程序相对滞后,普遍保存着投资主体和投融资渠道简单、体制僵化、机制不活、治理粗放、效益低下的体制毛病和富足人员众多、债务极重,文化资源和人力资本大宗闲置的问题。这是亟需要解决的。
建立现代文化产权制度
要解决这些多年积累的难题,不可仅仅着眼于国有文化单位自身的革新,以政策推进来实现其内部治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转变。因为近年来非国有文化企业的迅速崛起,已经成为我国文化工业雄师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从基础上改变了我国文化领域简单国有体制的既定花样。在此情况下,权衡国有文化单位在我国文化工业生长进程中是否发挥主导作用,要害是要看它能否对全社会的文化资源开发和文化工业生长发挥控制力、引导力。而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途径,就是要建立现代文化产权制度,对大大都可以实行工业化经营的国有文化单位进行以股份制为主要组织形式的产权革新,通过股份制和资本市场的投融资平台,以较少的国有资本调控更多的社会资本,从整体上提高我国文化工业的综合实力。
总之,国有文化企业进行股份制革新,并在合适的条件下上市是国有文化企业革新生长的偏向。截至目前,文化传媒板块在A股资本市场融资金额共170亿元。《2011中国文化工业企业上市研究报告》也显示,目前已经宣布上市计划的文化工业企业抵达180多家,可以预计,在十七届六中全会的指导下,随着《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革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生长大昌盛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深入贯彻,将有越来越多的国有文化企业通过股份制革新和上市之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而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生长、大昌盛的春天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