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国务院国资委举办国资央企大讲堂,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事情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就公司法修改做专题讲座,系统介绍公司法修改的主要配景和基本情况,聚焦健全公司资本制度、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等重点问题进行深入解读。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宏志主持学习。
王宏志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新公司法精神,全面、准确、主动抓好贯彻落实。既要重点落实好关于国家出资公司的专章划定,也要认真落实新公司法的一般性要求,要把贯彻中央有关政策和落实执法划定紧密结合起来,综合理解、准确掌握,确保各项要求在新公司法施行前落实到位。领导班子要带动学,把新公司法作为企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法治事情步队要重点学,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落实建议,切实提供专业支撑。干部职工要普遍学,将新公司法作为普法事情重要内容,积极培育法治文化。国务院国资委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强化依法监管,通过公司治理结构依法行权履职。国有企业要强化合规理念,严格凭据新公司法等执规律则开展经营治理,连续提升依法治企水平。
国务院国资委各厅局有关同志在主会场加入,中央企业和省级国资委及所属企业有关同志通过视频形式加入学习。